▲邱太三強調,台灣威權時期很多保防都用行政命令規範,恐侵害人權,因此參考外國機制立法。(圖/本報資料照)



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
為防範間諜,法務部與調查局研擬《國家保防工作法》草案,保防工作對象包括國軍、政府機關及民間社團等,未來只要保防員認為有需要,可要求調閱資料、要求當事人說明,就連扣留物品都在工作職權內,引發不少爭議,但草案目前遭行政院退回修正。政論名嘴黃智賢直言:「好一個兇殘又寡廉鮮恥的保防法」。

黃智賢13日在臉書上說,「只要google一下法務部送出來的保防法草案,就會知道,什麼叫做寡廉鮮恥」,因為保防法中每個條文、每個字,甚至「每個標點符號,都是美國商標申請極權國家才有的東西。」

然而,民進黨是國會最大黨,黃智賢認為,只要法案進入立法院就保證會通過,再反過頭來看,對於防範間諜,「現有的法律真的不夠用?」「現有的機制難道沒有辦法保防?」

從保防對象看來,當中包括軍中、機關、社會保防、軍隊和政府機關,黃智賢質疑,全台灣所有商標註冊費團體都納入保防範圍內,「這樣的保防,難道不是納粹等級 ?」

黃智賢點出保防法條文內容,痛批,「連警察都沒有的權力,連檢察官都沒有的權力,竟然保防員通通都有了」,對於這樣的恐怖法律,「台灣人難道真的覺得無所謂?我台灣商標註冊們怎會活到這樣一個地步?」

商標註冊時間





中國註冊商標

台灣電動床工廠 電動床

台灣電動床工廠 電動床

arrow
arrow

    gnb304g7q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